被判缓刑后法院让被告人十天后到当地派出所、司法局报道,十万火急。!!!!

被判缓刑后法院让我十天内到当地派出所、司法局报道,但是我去的时候已经超期一个月了 派出所民警接管我了,可是司法局不接收 说已经超期 因该怎么办!!

1 现在缓刑人员属于社区矫正人员,由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2 派出所民警接管我了,但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后,你的主管部门是司法行政部门,你可以请派出所帮助你协调有关事宜,争取得到有利于你的解决.
3 你可以向派出所、司法局提交检讨,对自己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作出合理解释,深刻检讨,并作出遵守纪律的保证,经派出所认可后交司法部门,请求给予宽大处理.
4你应该全面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网上可以找到)以利你更好地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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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4
可以到法院找承办你的案件的法官,你要求他跟你下一张执行通知书,到其矫正办接受缓刑执行。你没有讲全面,应该是司法局矫正办,现在刑法修正八明确规定由其矫正办执行缓刑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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