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钱不还算犯法吗?

这是在失主知到情况下,并且明确知道这是自己掉的。举个例子:当我走在路上,买动西,掏钱时不小心掉了1元(或10、100、1000…当然这是个例子,生活中还有其他可能掉更多的钱)当有人发现你掉的钱,捡起并拒不交出,按金额大小分为那些性质?当捡钱者要求分给它一些作为还给你的报酬时,你不给它,它就不还你东西或钱时,属于什么性质。只须说捡钱者犯了什么,不须要讲我该怎么怎么。按金额大小详细点,拜托了

第1个回答  2012-07-09
钱是民法上典型的无主物,捡钱不还,是道德范畴要约束的问题,法律不管,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捡钱的人明知失主的,应该是不当得利,有权利要求返还
第2个回答  2012-12-13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93条和刑法270条规定,你说的这种情况只要有证据就是属于不当得利。构成侵占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要求分红那就属于道德范畴,你给也可以,不给也可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09
二楼说的对,如果有证据证明,捡钱的人明知失主的,应该是不当得利,有权利要求返还。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可能构成侵占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21-03-24
丢失钱财之后,若拾得者拒不归还的,可能构成侵占罪,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要求为1万,部分地区是五千。若钱财被盗,初步分析5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 如果拾得者拒不归还的,就可能涉嫌侵占罪。 1、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0
现在这太多了,根本就没人管。我钱包丢了,有人给我打电话说叫我去领。身份证50,银行卡50,一套便宜300.。还是个小门面,就是弄这的,一桌子都是这。到后面找1群人去要了,要不我给你店砸了,要不你给我,他才给我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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