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4朋友合伙做生意。一共三个月,没签订任何协议或者合同之类的。我出的钱最多占30%,其余四位各占18%。因为诸多经营分歧,大家都一致同意将店铺转让后退出各自的投资金额。因为店铺所有手续和经营权都是我一人掌管。所以我没有通知他们自行和别人签订了转让协议,将店面以原投资金额转让给了别人。准备按照投资比例将转让的钱分给他们(大家都不会亏损)。现在他们却反悔,说这个店还可以转让得更高。要我去毁约。我求问,我是这个店的主人。我到底有权处理这个店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