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表弟合伙开了家销售安装门店,我出资十万,表弟有安装技术和人脉,有一个朋友借钱六万给我们店,年底按分红给朋友,借款两人一起承担。开店初期由于我工作全权由表弟操心店面装修及开张,之前口头说好按百分之五十分,现在表弟不同意这种分发,按百分之三十分给我,我觉得不合理!该怎么分,法律上有没有合理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