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全身青紫肿的算轻微伤吗?对方先动手打我的,但对方被我砍了,我需要做法医鉴定吗?以防以后他告我,我做

法医鉴定能够 说明是他们先打我,我被迫才做出过激防为吗?对我自己有利吗

  是否构成“轻微伤”,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对于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由被侵害人决定是否要求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意见书只能证明被鉴定人所受损失,与案情无关,不能证明谁先动手。

  对于治安案件的打架斗殴、刑事案件的故意伤害,谁先动手不影响违法行为认定和定罪量刑,只会影响处罚的轻重。对于双方都动手打架造成对方伤害的,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都要受到处罚。对于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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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8
不可能,法医鉴定只能说明被鉴定人的伤情是什么情况,和案情经过没有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08
看你刀是怎么来的追问

我刀在柴火堆里捡的,柴火堆的刀是我包里掉出来的,那包里的刀是我妈买的,我当时不知情,但是现在 他邻居就是一口咬定说我从包里拿的

追答

这就不好说了,他有证人,但是你不能证明刀不是你提前准备的,所以对你很不利

追问

可我去他家之前,找过妇联,找过110,如果我真的有杀人意图,不可能,找过他们的

追答

法律就是法律,不管你这些,我只能说现在的证据对你很不利,如果可以证明是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你才有不被告故意伤害的可能性

第3个回答  2012-07-08
那是不可能滴。证人证言你有吗?追问

没有,那我需要做法医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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