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搬迁了,公司名及法人资格也更换了,现在我们不想去新公司上班,公司如何赔偿我们。

我们公司搬迁了,公司名及法人资格也更换了,现在我们不想去新公司上班,公司如何赔偿我们。是按劳动法支一年一个月呢,还是一年两个月?公司性质是三来一补企业,这次搬迁实际上是与总公司下面的另外一个公司合并,这种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了吗?请专业律师解答,谢谢!

1、公司搬迁了,公司名及法人资格也更换了,现在我们不想去新公司上班,如果公司搬迁之后的地点,仍在原行政区内的,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的,如果搬到原行政区外的,用人单位应提出解除合同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另外,公司名及法人资格的改变,不会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06
对于第一个问题,补偿是1年给1个月的。
对于第二个问题,该种情形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具体分析如下:
  1.你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该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5
公司搬迁如果导致你的工作地点变更,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

公司已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目前公司经营到什么时间,到时赔偿按劳动法。但是我的朋友说公司虽然提前告知公司经营到什么时间,但公司与我们解除合同就涉及了,我就是不明白公司这样情况算不算违法,如果违法了就要赔偿一年两个月的,所以焦点就在于公司是否涉及违法。

追答

是这样的。
你与原来的公司劳动关系,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公司提前告知你们经营时间是没错了。
关于双倍赔偿,只适用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是你说的是你不想干了,也就是单位没有解除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不存双倍补偿的问题。

追问

我与原来的公司劳动关系在我签立劳动合同所在地解除,解除后我有权力选择是否到新公司上班。
我参考了劳动法就公司是否问题存在灰色地方。根据劳动如果细分的话,公司就会涉及违法,但就字面来看,公司就不违法,不知是否与我有共同的看法!同时间也请专业律师指导!

追答

双倍补偿的条件:一、违法,二、辞退,必须同时满足。否则即便单位有违法情形,也不按双倍进行赔偿。而是可以投诉,由劳动监察机关处理!

追问

还想请问一下:
1、我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约,算不算违法;
2、公司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时会解除劳动合同,算不算辞退。

在我劳动合约没到期的情况下,公司辞退了我,算不算违法的辞退?

暂时先放新公司不提,因为本来就是两家公司。

追答

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不一定违法,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在合同期限内单位依法解除的情况,就你的情况,如果因为单位搬迁工作地点变更与你协商,协商不成解除合同就是依法解除。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以下情况都是单位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合同未到期):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06
公司合并分立是公司正常的经营决策,合法有效,不应成为员工提出经济补偿的理由。
第4个回答  2012-07-06
如果你主动不敢,公司不会赔偿你的,除非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协议

我们公司搬迁了,公司名及法人资格也更换了,现在我们不想去新公司上班...
1、公司搬迁了,公司名及法人资格也更换了,现在我们不想去新公司上班,如果公司搬迁之后的地点,仍在原行政区内的,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的,如果搬到原行政区外的,用人单位应提出解除合同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另外,公司名及法人资格的改变,不会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的。2、法律依据《...

公司搬迁,仓库也搬迁,走了很多人换了很多人
1、公司搬迁了,公司名及法人资格也更换了,现在我们不想去新公司上班,如果公司搬迁之后的地点,仍在原行政区内的,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的,如果搬到原行政区外的,用人单位应提出解除合同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另外,公司名及法人资格的改变,不会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的。2、法律依据《...

谁知道公司名称变更,员工应受到什么补偿和影响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在更名后的公司继续有效。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后裁员,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工龄连续计算。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规定:1、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

公司更换法人员工有权要求赔偿吗
公司更换法人员工通常无权直接要求赔偿,因为更换法人本身并不改变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也不会直接影响员工的权益。员工的权益主要通过劳动合同、公司规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然而,如果公司更换法人导致员工权益受到侵害,员工可以依法维权。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劳动合同、公司规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原先法人代表在经营管理,现在原先法人代表要搬迁,员工有赔偿吗?_百 ...
不会导致劳动合同的变更。所以,只是法定代表人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期限等没有变更的话,劳动者不能据此得到经济补偿。第二,如果公司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请求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第三,换岗位,属于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该经劳动者同意,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换岗。

我是公司股东不是法人,我现在不在公司了 出了问题时我有责任吗?_百度...
详情请查看视频回答

公司违法后法人更变了,原来的法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变更后的法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公司仍然要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并不是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公司责任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对公司承担股东出资义务,以认缴出资额...

公司名改了,法人改了,但原法人还是公司股东,欠我司款,请问债务问题能追 ...
答:可以要回,建议直接起诉变更名称后的公司。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五十一条“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公司法人变更,公司责任和法律问题和原法人有关系吗
如果工商已变更,以后新发生的法律问题和原法人无关 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并不是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公司责任承担。同时也不是要求法人承担所有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对公司...

公司转让后,以后公司出什么问题,是不是和原法人没有任何关系啦?_百度...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不善欠下了不少的债务,一些法人代表没有能力偿还,于是就会做出转让公司的决定。在对公司进行转让之后,法人代表就觉得公司不是自己,自然就没有了责任。那么,公司转让后法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