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购销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我想向法院起诉,但是我不知道,约定了的违约金,

应该计算到什么时候呢?是 计算至起诉之日?还是 判决生效之日呢?

  答复如下:
  一、按你的描述,购销合同当中应该是以日为单位来连续计算违约金吧!
  二、在连续性的违约纠纷中,诉讼请求数额必须明确,同时为了避免诉累,你可以按如下表述提出违约金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截至某年某月某日止(或截至起诉之日止)的违约金多少元,并判决被告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即上述请求日期的次日)继续按某某标准(即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赔偿原告违约金,直至被告向原告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止”。
  三、但要注意,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即弥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下调违约金,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为限。
  四、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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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6
您好,
如果您起诉的话,您在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应该是从违约之日到您递交起诉状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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