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就必须办理社会保险么?没有6个月的试用期么?

那么说如果试用期6个月过后再签劳动合同呢?那不就可以签订那个月就可以给员工入保了?

应当从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扩展资料: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见。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因为即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仍受法律保护。而企业要想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

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试用期本身就包括在劳动合同内,因此,无论约定的试用期有多长,都需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为了少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不惜采取试用期6个月过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并非不可以,但由于那时再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且还要为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岂不是既丢了芝麻,又丢了西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06
试用期内也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从第二月开始,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如果你六个月未签订的话,其中五个月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的。
第3个回答  2012-04-06
劳动关系成立之月,单位就应给员工缴社保。所以试用期也要缴社保。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用的我应当从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