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招行信用卡的额度是2万,2011年11月前我都是还最低还款的,也就是说我11月前都没逾期还款的,但是12月份我失业了1个月,导致12月的最低还款1900元没能及时还上,这1900我拖到1月30号才还上的,目前欠招行1月,2月的帐单没还,3月的帐单又出来了,前些天,就是3月22号,银行打电话过来催款,我就还了1600,目前还欠1万8没还,银行打电话就我必须1次还清,但是我现在根本就没能力全额还清的,只能是每个月发工资坚持还上2000,3月22号还了1千六,4月15号也会还上2千的,以后每个月的15号都会至少还2千的,这样的话我不用1年就可以把这个欠款还上了,还有,我几个月前申请建行的房贷批下来了,我都供了2个月了,要是我这张招行信用卡不能一次还请,只能分几个月还清的话,《现在只能是我老婆的工资还房贷,我的工资还招行了》这样的话招行会不会通知建行把我这个房贷收回啊?会不会叫法院强行拍卖的房子啊?谢谢。。。
不会影响。
1、银行已经审批通过就可以等待7个工作日的放款了。
2、银行批贷款只在贷款审核之前查征信,那时候没有体现或者提前只要审核通过就没有问题。
3、1万多的负债不算多,如果收入大于所还月供的2倍就没有问题。
人民银行规定,各发卡银行都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不可篡改。银行也不会对您的使用记录做出任何不良的评价,只是如实的反馈您的历史使用记录,不加任何主观判断。
若后续办理贷款业务,放贷行会综合参考您的信用记录,并不仅针对某段时间,若能坚持保持良好的消费和还款记录,则会不断增加信用度。"
扩展资料:
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房屋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买房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贷款
拖欠信用卡未按照要求还款,其拖欠记录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中,会影响到其他银行贷款的审批。如果能按时按月还款,没有逾期未还款记录,则不受影响。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信用卡风险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标准如下:
(一)正常类:持卡人能够按照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前(含)足额偿还应付款项。
(二)关注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90天(含)。
(三)次级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为91-120天(含)。
(四)可疑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21-180天(含)。
(五)损失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超过180天。
在业务系统能够支持、分类操作合法合规、分类方法和数据测算方式已经中国银监会及其相关派出机构审批同意等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采用更为审慎的信用卡资产分类标准,持续关注和定期比对与之相关的准备金计提、风险资产计量等环节的重要风险管理指标,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我目前确实不能全额还清,估计这段时间也很难结到钱来还的,我可以保证每个月15号都能还上2千,这样的话我几个月就能把钱还清了,我想问一下,我这样每个月都还的话,银行还会报警抓我吗???
追答不会先找警察。
银行会先找律师催收。
会进黑名单,以后你再也办不了信用卡、再也贷不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