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遗产继承的问题

我家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是父亲婚后所买,奶奶也出过小部分的钱。父亲于前年去世,去世前未曾留下遗嘱,现在是我母亲、我奶奶、还有我住在一起。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要继承这间房子,该如何分配?我奶奶还有一个女儿,也就是我姑姑,她是否也能继承这间房子?如果现在去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我母亲的话,其他人还有继承权吗?麻烦通晓相关法律的朋友给个答案,谢谢了!

房子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父亲过世了,房子的一半属于你母亲,房子的另一半属于遗产需要分割,你母亲、奶奶、你都是继承人,你姑姑没有继承权。
现在你母亲如果要改房产证,可能需要先进行遗产分割,才能改,要不可能改不了。

如果你奶奶主张出过钱,这钱只相当于赠与你父亲,一般来说与房产无关,所以你奶奶一般来说没有产权。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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