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1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本科生,现有如下问题
在看到了一些关于三方协议,户口,档案,干部身份的讨论后,有些疑惑,现简要如下。
1,本人重庆户口,个人户口(户主为父),非集体户口。
2,现在居住在安徽省,没有户口,只有房产
3,大四考研失利,今年再考。
4,目前的计划是:户口仍然留在重庆,三方协议在安徽一家公司盖章,安徽当地的人才中心盖章,交于学校,随后档案放在安徽的人才中心,安心复习。
问题:1,听说档案和户口不能分离,以上条件都成立,这样管理户口和档案行不行?档案户口不分离是什么意思。
2,是否有规定说就业地址(就是档案放在安徽的人才中心)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
3,这样做,一年后我是否有资格申请干部身份,评初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