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让我赔偿2000,我哭着说没钱,并且乞求他们原谅.他们就让我给同学打电话借钱,后来又说赔偿1000元,并且扣留了我的身份证和100元钱,让我3天之后把钱交上.,我知道我做错了,并且也向他们承认错误了.我该怎么办
我已经成年了.我该怎么做啊,这周6我就得去交钱取身份证吗? 求助求助!! 万分感谢..
假如要是报警,会拘留我么?会有污点么?我已经成年了.我该怎么做啊,这周6我就得去交钱取身份证吗? 求助求助!! 万分感谢..
追答到公安机关去投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偷了20多元的东西,应当不予处罚的。这样你可以少花冤枉钱,还可以拿回身份证。不过我提醒你,已经成年了,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