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同事他和我借了一万元钱也没打借条后来让他给我的借条他就跑了我能告他诈

如题所述

你的同事他向你借了一万元钱,开始没打借条,后来你让他给你写了借条,他现在已经不在这个单位了。你可以先与他联系还款事宜。如果对方不能依借条上规定的还款日期还款,你可以向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他的,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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