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