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项总数是15万5千 借条是2013年12月写的2014年4月曾还1万元利息然后说还不了叫我去告他 而当时钱是在我家现金给他的 写了借条打了指毛留了身份证号码。现在对方说没收到钱,我该怎么办?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