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1日我和一个电瓶车发生刮擦 ,在一个十字交叉路口,我的车已经停下来了,但是电瓶车从另外一边冲出来撞到了我的车上,他的腿被他自己的车撞了一点皮,但是我就和他说我赔他500块钱,他也说好的,但是后来又说陪他去医院,然后我就去报警了,我的车被交警托走了,到了医院我付了全部的医药费。请问是我付全责吗?
交通意外处理程序:
1、由交通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交警部门查阅现场勘查记录后,应当要求当事人或者证人在现场地图上签字。为检查,可以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和有关当事人的有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警察部门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组织赔偿调解。在确定受伤人员治疗结束或确定损害结果后,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的,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中介的数量不应超过2个。调解不成的,填写调解终止书,通知当事人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般向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在庭审期间,当事人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判决。
扩展资料: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但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1、保护现场,立即报警,不要移动车辆:
(一)造成死亡或者伤害的;
(二)驾驶人没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司机涉嫌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2、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符合条件,可以移动的车辆:财产损失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第八条第一款第二至第五),一个可以移动的车辆中,当事人可以报警后,本着安全的原则。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一般如下:(一)赶赴现场处理: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5、因检验鉴定可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8、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9、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二)责任认定(三)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四)赔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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