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南向北行驶,过了一处十字路口约200米处打转向灯准备左转弯,当时速度速度不超10码,待我快要转到人行道时有一辆从北向南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开的很快的驶来差点碰到我的右前车门(大约距离一米左右吧,但没有相撞),三轮车驾驶员猛地向西打方向但车子还是侧翻了,并在侧翻时碰了一下我的车前方(车子掉点漆无大碍),三轮车驾驶员被手指受伤(中指指肚被三轮车挤掉,指甲在,骨头碎了一点点)。(对了,三轮车侧翻后我把车开到了路边,等于没了现场,后来交警来把我的车和三轮车都扣押了),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判定责任?我需要赔偿吗?对方医疗费不超过1千元,但他非要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