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辞工十五天才有工资拿,我的离职日期也是十五天后,请问我可以反驳吗?是公司逼写的.我在面临这个问题哦!回我好吗?谢谢!我在公司做了七天,因个人问题 不想做了,要求辞工结工资,公司要做十五天才可结工资,我不做了可不可以的到七天工资?但是我在辞工书上写的离职日期是十五天后,现在我去劳动局投诉,公司就抓住这里拒绝发工资给我,我又抓不到证据当时是公司逼迫我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