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签订的补充协议减少了原合同中约定的部分工程量,又增加了原合同未涉及的工程量,减少和增加的部分涉及到具体金额,印花税该怎样计算?第二种情况:在工程结算中进行调整,结算金额比原合同金额有所增加或减少,印花税该怎样计算? 各位大神们请帮帮忙回答一下,能具体一点最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