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需要缴印花税吗?

第一种情况:签订的补充协议减少了原合同中约定的部分工程量,又增加了原合同未涉及的工程量,减少和增加的部分涉及到具体金额,印花税该怎样计算?
第二种情况:在工程结算中进行调整,结算金额比原合同金额有所增加或减少,印花税该怎样计算?

各位大神们请帮帮忙回答一下,能具体一点最好,谢谢。

1,需要交印花税。对签订的补充协议,也应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印花税,以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首先,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一经书立或领受,就要按规定贴花;
3,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上述企业签订的生产经营用房“租赁补充协议”,属于财产租赁合同的一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在书立和领受时贴花。企业在协议签订之日时应按“财产租赁合同”的适用税率千分之一,乘以协议记载的租赁金额计算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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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你所指的补充协议属于”属于合同效力的协议”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的计征范围。至于计税金额,应按调增后的余额“多补少不退”,即比原合同增加的工程额需补缴印花税,比原合同调减的工程额不退印花税。至于你提到的第二种情况,属于当前工程结算的普遍现象,只要金额在合理范围内,且不以少缴税款为目的的结算工程款与合同工程款之间的差额无需补缴印花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30
要是签分包合同,要交印花税, 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否则,不需要补交。
   1、营业税3%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防洪护堤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7、印花税(万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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