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租房合同,但是没有到入住时间,和我一起租房的人不想租了,我们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房东让子女来中介签订的租房合同,没有委托书。我们是两个人合租,另一方签完以后说不想租了,那就是违约,但是他说对让子女来签方订合同,没有委托书,合同无效。同时入住时间还没到,请问合同是否无效?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

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确规定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还相应的租金。”则按合同中有规定执行。

2、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和房东互相协商来解决租房后中途退房退还剩余租金的问题。经双方达成一致,则按约定的执行。如果房东不执意不退还租剩余租金的,可以和房东讲述一下自己的一些情况,让房东理解自己提前退房的原因,或许会退一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租赁物的权利瑕疵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的灭失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真黑啊!
  首先:您的合同没有到期,所以合同还是生效的。租期内的租金是不予调整的。
  其次:您提出过转租,但是对方没有同意,您也没有转租的事实,对方也没有办法证明您转租该房屋而造成的违约。他们没有理由把您列为违约,他们公司内部的规定对您也不应该产生约束。
  第三:现在他们不收取您的房租,您需要提前想办法,留存证据证明您是去支付房租但他们不收取,比如录音,比如给他们发函,(公证处提存最保险但需要费用,这小事就没有必要了吧)。
  综上所述道理都是站在您这边的,如果是走法律程序的话,您胜诉肯定没有问题。但对方现在根本不跟您走正规路子,而是在威胁您,言下之意就是会用其他方式让您搬走。
  您现在能做的就是:
  1、住到这期租金快到期时直接搬走,押金您也不要了,跟他们您耗不起这个时间,您也不可能天天在家呆着。110站在您这边也好或法院站在您这边也好,处理纠纷需要时间,纠纷期间,您也需要有地方安置,而且您还需要去工作。就当遇见黑中介,上当了,下次注意了。
  2、您可以去查下对方经营资质(不知道他们是否有你们当地转租房屋的资质),然后可以去和他们谈,中间可以假用媒体名义,如果他们敢乱来就曝光和去相关部门投诉。看对方是否能有让步。如果还是谈不妥,您可以选择第一个方式结束这个租房,也可以继续跟他们战斗,争取自己的权益。楼上有位说的对的,这种黑中介有不少就是靠违约金生存的,即使您不提转租,他们也会找您的茬的。当然他们也怕曝光,这样他们的生意就难做了。
  我个人感觉:最好的结果是他们退您一个月(你们现在在他们手上是2个月,全要回来可能性不大),然后再给你们10-15天找房子,你们换个地方吧,别住他们那了。这样您损失也少些,尽快的不和他们打交道。
  遇见不讲理的人,在这里讲理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沟通时注意安全,不要单独跟他们去人少的地方,最好有一个人在外边,如果发现有什么不对,外边的人还可以立刻报警。
  祝您一切顺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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