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请帮帮我们!!!

今年5月10号接了一个店子,一个小餐馆。转的时候那个老板跟我们提过背面楼里面有人 投诉油烟问题,后来他们把烟道通到下水道里面了。但是在环保局有案底,我们以为把烟道好好改下应该没有问题就接下来了。接的时候转让费花了25000,交了一个季度房租3000,把下水道重新通了,烟道里面又加进去一个功率最大的抽油烟机,厨房没有窗户只有门。炒菜时后门都是关着的,可以说对后面的居民没有影响,可是刚刚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说这样不行,我带他去了后门,他 对烟道也拍了照,说除非把烟道朝上走还要高于背后那栋楼。我们的店子是老房子,只有两层,背后那栋楼有6、7楼的样子,根本不可能高于它。接这个店子前后花了四万多,几乎已经花完我们的积蓄,18号才开始营业的。总不能他一投诉我就让我关门吧,更何况油烟已经走到下水道里面去了。求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现在你继续经营,就有被环保局处罚的可能,那就得不偿失。依照你说的情况,你与房东签订合同可以视为“无效合同”,你可以要求房东撤销合同,退还该转让费。依照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
  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里要注意两点:1、要环保局做出整改要求结论;2、合同要撤销要在一年内提出。在作出撤销合同时要对房东说明,合同无效的规定:(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取得房东的同情。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环保局那里要我们明天去他们局里一趟。具体情况明天才知道。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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