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订婚,不像结婚是需要登记要法律保障的。既然两个人,两个家庭都举办了订婚,肯定是双方都同意的,没有法律约束的吧。属于你情我愿,现在因为退婚,就想让人赔偿两个家庭都同意的事情,怎么可以这样子呢??
我个人觉得,没有法律保障的订婚,只是民间相约成俗的规矩,你应该有胜诉的可能吧。
不过,不能和平的分手吗?为什么原本可以亲近的人非要撕破脸呢?感情,需要慢慢磨合,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合适,所以,你们的订婚可能有点太仓促,以致于你现在才发现不合适。所以呢,对待自己感情一定要慎重。因为你选择的是要共度一生的 人。
个人觉得男方也可能是以为失去了你这个女友,又丢了面子,心里很是气愤。最好能心平气和商量下,实在不行的话,就去咨询下律师吧,毕竟他们的意见更专业。
总之,希望大家都能好好滴。你能早点摆脱这个窘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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