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人的生理、心理状态能适应物质、环境条件,而物质、环境条件又能满足劳动者生理、心理需要时,则不会产生不安全行为;反之,就可能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
1.物的不安全状态
(1)设备、装置的缺陷,是指机械设备和装置的技术性能降低,刚度不够,结构不良,磨损、老化、失灵、腐蚀、物理和化学性能达不到规定等。
(2)作业场所的缺陷,是指施工现场狭窄,组织不当,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交通道路不畅,机械车辆拥挤,多单位同时施工等。
(3)物质和环境的危险源,如:化学方面的氧化、自燃、易燃、毒性、腐蚀等;机械方面的重物、振动、冲击、位移、倾覆、陷落、旋转、抛飞、断裂、剪切、冲压等;电气方面的漏电、短路、火花、电弧、电辐射、超负荷、过热、爆炸、绝缘不良、高压带电作业等;环境方面的辐射线、红外线、强光、雷电、风暴、暴雨、浓雾、高低温、洪水、地震、噪声、冲击波、粉尘、高压气体、火源等。
2.物质、环境与安全。从上所述,物质和环境均具有危险源,也是产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此,在施工项目安全控制中,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或断绝危险源。
如发生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两类,一是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二是起重机司机违章作业或指挥失误所致,因此,预防起重伤害事故也要从这两方面人手,即:第一、保证安全装置(行程、高度、变幅、超负荷限制装置,其他保险装置等)齐全可靠,并经常检查、维修,使转动灵敏,严禁使用带“病”的起重设备。第二、起重机指挥人员和司机必须经过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要坚持十个。不准吊,此外,还有一些安全措施,如起吊容易脱钩的大型构件时,必须用卡环;严禁吊物在高压线上方旋转;严禁在高压线下面从事起重作业等。
同时,在分析物质、环境因素对安全的影响时,也不能忽视劳动者本身生理和心理的特点。如一个生理和心理素质好,应变能力强的司机,他们注意范围较大,几乎可以在同一时间,既注意到吊物和它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又顾及到起升、旋转、下降、对中、就位等一系列差异较大的操作。这样,就不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在创造和改善物质、环境的安全条件时,也应从劳动者生理和心理状态出发,使其能相互适应。实践证明,采光照明、色彩标志、环境温度和现场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都不可低估。
(1)采光照明问题。施工现场的采光照明,既要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又要减少人的疲劳和不舒适感,还应适应视觉暗、明的生理反应。这是因为当光照条件改变时,眼睛需要通过一定的生理过程对光的强度进行适应,方能获得清晰的视觉。所以,当由强光下进入暗环境,或由暗环境进入强光现场时,均需经过一定时间,使眼睛逐渐适应光照强度的改变,然后才能正常工作。因此,让劳动者懂得这一生理现象,当光照强度产生极大变化时作短暂停留;在黑暗场所加强人工照明;在耀眼强光下操作戴上墨镜,则可减少事故的发生。
(2)色彩的标志问题。色彩标志可提高人的辨别能力,控制人的心理,减少工作差错和人的疲劳。红色,在人的心理定势中标志危险、警告或停止;绿色,使人感到凉爽、舒适、轻松、宁静,能调剂人的视力,消除炎热、高温时烦躁不安的心理;白色,给人整洁清新的感觉,有利于观察检查缺陷,消除隐患;红白相间,则对比强烈,分外醒目。所以,根据不同的环境采用不同的色彩标志,如用红色警告牌,绿色安全网,白色安全带,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都能有效地预防事故。
(3)环境温度问题。环境温度接近体温时,人体热量难以散发就感到不适、头昏、气喘,活动稳定性差,手脑配合失调,对突发情况缺乏应变能力,在高温环境、高处作时,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反之,低温环境,人体散热量大,手脚冻僵,动作灵活性、稳定性差,也易导致事故发生。
(4)现场环境问题。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沟渠纵横,交通阻塞,机械无防护装置,电器无漏电保护,粉尘飞扬、噪声刺耳等,使劳动者生理、心理难以承受,或不能满足操作要求时,则必然诱发事故。
以上所述,在施工项目安全控制中,必须将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的目标。
"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员工及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首先要把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主要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搞清楚各因素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责任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企业员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
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凋查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
发生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实施,只
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三、“三个同步”
”三个同步”是指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企业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策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的原则。“三个同步”要求把安全生产内容融化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中,以保证安全与生产的一体化,克服安全与生产“两张皮”的弊病。
四、安全标识
安全标识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事故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员注意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标识。
制定安全标识的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标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安全标识应由红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必要时,还需要补充一些文字说明与安全标识一起使用。

如果不清楚可以去看看http://www.jsyn666.com/5/12/170010855.htm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23
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具体的处理程序百度文库就有,你查下就知道了。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员工及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首先要把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

建筑工地事故处理程序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则,即“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一起来看看吧!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 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

安全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
法律分析: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四不放过”原则的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事故单位的防范措施,没有制定本单位的防范措施,并将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不放过。2、具体做法:(1)学习人身事故通报,各生产单位、班组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召开事故分析会。(2)通过学习通报,对本单位相关对应人员行为、设备、环境、...

二建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套用“四不放过”原则第一层“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

事故调查中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法律依据:《生产安全...

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不能放过放过任何犯罪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四条 任何单位...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什么
解答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未制订整改措施不放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

事故四不放过指的是什么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安全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指什么?
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指:(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四不放过”原则有四个...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