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设备不能放在室内,有火灾隐患。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第三条、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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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电动车充电设备是可以放在室内。但是根据2017年底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电动车禁止在楼道充电,尽量不要在室内充电,若是在室内停放充电应隔离防止火灾发生。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7年12月29日
电动车充电设备不能放在室内吗,违反消防条例
电动车充电设备不能放在室内,有火灾隐患。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三条、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
电动车充电设备不能放在室内吗,违反消防条例
因此,为了保障电动车充电的绝对安全,室内存放充电设备必须严格禁止,以避免潜在的火灾隐患。同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在任何公共区域如建筑内进行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也不占用消防通道。只有在个人住房内且已经采取隔离和监护等防范措施时,方可进行充电。违反这些规定,将面临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
电瓶车“飞线充电”的处罚条例
法律分析: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2.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禁止电动车在室内充电的通知
法律分析: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12月29日公安部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发布通告。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3. 建议公民尽量避免在私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若不可避免,必须采取隔离和监护等措施,以预防火灾发生。4.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应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进行消防安全管理。5. 在无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
电动车可以在室内充电吗?要注意些什么?
电动车可以放在室内充电,要注意尽量白天充电,有人在的时候,如果长时间家里没人,建议最好不要充电。电动车的可充电电池安全性都已达到国家标准。按充电操作规程充电,就不会产生危险。
电动车违规充电处罚条例
由于电池能量密度高,特别是锂电池比铅酸蓄电池能量密度更高,聚集了这么高的能量密度的电池,很容易因为某些突发因素造成燃烧爆炸等等,因此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室内如果消防措施不到位,很容易触发安全问题,所以禁止电动车和电池进入室内,这是需要的。家里不能充电动车解决方法?1、采用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充电...
禁止电动车在室内充电的通知
对于那些有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和楼院,物业服务企业和主管单位必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居民委员...
消防法对电动车违规充电的处罚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禁止在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对于一系列违规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在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建筑物地下空间内使用或者存储液化石油气的,责令限...
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通告具体情况?
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三、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