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子关系恶化无法在一起生活。父母因面子等原因不愿公开断绝关系,又因父亲吃喝嫖赌不得不断绝经济来往。目前就财产、继承、赡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希望法律上得以支持,不知有亲属做第三方证明人的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去民政局等相关法律部门公证和办理手续。
父母的意思是不希望走公证彻底解除赡养关系。我想知道协议断绝经济关系,也就是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并放弃继承遗产的协议在以其它亲属做证明人的情况下,在法律层面是否有效
父母的意思是不希望走公证彻底解除赡养关系。我想知道协议断绝经济关系,也就是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并放弃继承遗产的协议在以其它亲属做证明人的情况下,在法律层面是否有效
追答按照我国《收养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但送养人与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送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就是说,双方一致同意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对方不同意的话,只能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父母的意思是不希望走公证彻底解除赡养关系。我想知道协议断绝经济关系,也就是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并放弃继承遗产的协议在以其它亲属做证明人的情况下,在法律层面是否有效
追答就财产分割和遗产的处理等经济方面问题,可以进行双方协商,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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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意思是不希望走公证彻底解除赡养关系。我想知道协议断绝经济关系,也就是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并放弃继承遗产的协议在以其它亲属做证明人的情况下,在法律层面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