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两个人,赔偿后被害人家属不追究,可以不判死刑吗?

有这样一起恶性案件:一个男青年因为与女朋友与其分手发生口角,将其杀死在出租屋内。几个小时后同屋的女孩回家,该男青年又将其强奸后杀害。几天后在外地将杀人犯抓获,对杀人事件供认不讳,当地的新闻记者采访的时候他也承认是自己干的。我最近听说该杀人犯没有被枪决而是放了出来(不确切,只是听说)。这样的案件只要男方满足受害人家属的赔偿就可以了吗?杀人犯也真的可以“民不报官不究”吗?

您好,就您叙述的案情来看,行为人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与恶性都很明显,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处以极刑。就您提出的故意杀人案件中满足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行为,即使得到被害人家属的原谅也只能算是被害人的一种承认行为,在量刑时只是酌情量刑的原因之一,不可能免除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若真如您所述,最终是实现故意杀人的当然刑罚的,可能是由于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犯罪人的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亦或犯罪人身患顽疾需要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等等,单单对家属的赔偿只能获得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责任的免除,以及满足量刑的酌情因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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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0
故意杀人罪死刑,要是交通事故最多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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