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犯人在看守所中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如题所述

在押犯人再看守所中死亡不是都会获得赔偿的,要看是否正常死亡。可以申请法医鉴定,鉴定出来是非正常死亡时,看守所是有责任的,这时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金额需要看最后国家赔偿通过多少金额。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扩展资料:

国家赔偿标准:

再看守所中造成死亡的,确定是非正常死亡,应当支付其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需要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在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其生活费。

支付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可以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去执行。如果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需要给支付至满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支付至其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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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赔偿责任必须首先确定。
如果看守所有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赔偿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标准赔偿20年,丧葬费,按照当地6个月工资标准。其他的如医疗费、交通费等凭据支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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