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制居住证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1、当事人应先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在用人单位办理暂住登记;
  2、居住达到6个月后,再凭上述证件及证明,才能向当地的辖区派出所或者便民服务中心等申请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2-06
  该项当事人应符合在当地连续就业满6个月,并且能交验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的前提下,才能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居住登记)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第八条 (受理机构)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第九条 (申办条件和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2个回答  2015-03-03
 三、申办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3-03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居住登记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和健康状况证明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一)就业的,提供综合保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者投资、开业等相关证明; (二)作为人才引进的,提供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能力业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者投资、开业等相关证明; (三)投靠亲友、就读、进修等需长期居住的,提供相应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1-16
办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如果持证人的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无法代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持证人可以直接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单位改正或者直接受理。
模拟估分,可通过“随申办”APP,进行模拟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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