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买贵了可以维权么?

具体情况是,我最开始花了359买了蓝魔rm550的mp3,发现待机时间只有3小时远远低于说明书上时间12小时。我去退货结果那女人说只能换。她说退10块钱能换台rm600pe。我换了。第二天同学告诉我他昨天买的rm600只要299(售货员要价),而且是在同一个地方买的。等于我被骗了50块钱。今天我去找他们交涉,结果那伙奸商不给退,还说“价格是协商好的,我自愿付的”。问题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换,所以相当于我被强制消费这台rm600,他说退给我10块钱,我能不接受么?我根本没得可选。我觉得这就是赤裸裸的欺骗,他们经理还说不同时间价格是不一样的,简直是笑话。同一天价格难道就能差50么?我想去消协投诉他们,不知这样的问题可不可以投诉。

一般可以发以两种情况进行:

一,直接网购的觉得贵了,可以直接退货,换货,申请售后等;

二,实体店铺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货,或是在相关的维权部门,如:工商局,进行举报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回楼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八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产品购销、加工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很显然楼主购买的蓝魔rm550与产品说明使用时间不符
商家应予退货
但是楼主选择换货
根据产品价格法
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所以楼主叙述的
商家并没有违反价格法规定
我建议楼主通过同学购买时的购物发票
与商家协商 也可以带着同学去找商家理论
如果商家仍不予赔偿
你向当地消协进行投诉
消协接受此投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3-29
可以投诉,但你要有证据,比如说发票或者收据,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你就认倒霉吧
第3个回答  2008-03-29
商品价格一般很难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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