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不满一月遭辞退~

我在2012年10月6日应骋到一个私人宾馆做收银员工作(当日已上班)交了500元押金,没有签定合同,2012年11月2日以“生意不好”为理由通知我第二天不用上班了,并要求我马上搬出宿舍,多住一天按宾馆出租费用收费。请问,我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如果宾馆方面不给予补偿,可以得到哪些机构的帮助?

1、最少补偿半个月的工抄资,没提前通知辞退也可以争取补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协商不成的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知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道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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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4
1、最少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没提前通知辞退也可以争取补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协商不成的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追问

因为是私人宾馆并且我没做满一个月,所以很多东西并没有,如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因为只招骋我一个人)。
1 宾馆装有监控摄像头,前台处有一个能拍摄到我在工作台上班的摄像头;
2 有一个住宿登记本,里面有我和另一人(他家亲戚)做记录的内容并有签名;

请问,这两点能做为证据出现吗?

追答

可以,是你上班的证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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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1-05
1、由于工作还不满一个月,宾馆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所以不存在支付二倍工资问题。
2、生意不好不是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理由,由于还处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宾馆可以解除,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半个月工资。
3、与宾馆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第3个回答  2012-11-05
1、要求退还500元押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此押金可通过向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要回。(要持有当时的押金收条)

2、除要求支付正常出勤的工资外,还可要求1个月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0.5*2=1)
以“生意不好”为理由辞退明显为违法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第4个回答  2012-11-05
可以去劳动监察举报或是去劳动仲裁申请

可以要求补偿的项目:
1·退还押金(须有押金条等)
2·相当于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工作这几天的工资

PS.没有所谓的“待通知金”,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的可以得到的情况。
劳动仲裁委员会跟劳动局是两回事。劳动局现在的名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必须先证明具有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劳动者个人取证比较困难,建议先咨询当地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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