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和法律政策问题

1.家中爷爷去世,房子现在的户主是奶奶.
奶奶有2个儿子,3个女儿.
奶奶是严重的中男轻女,说房子只分给两个儿子,一人一半.
由于房子和公家本来有一些纠葛,所以家中一直在打官司,有很多年了,所有费用都是两个儿子来摊的.女儿现在也边式不要房子.
但是我看有关法律规定,儿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所以如果奶奶立遗嘱房子只给男孩,是否有效?
2.若无效,那这些年来为了房子打官司的钱法律是否支持让三个女儿也来平摊?
3.若有效,那么事情还有发展!两个儿子,其中一个生了儿子,老人很高兴,另一个因为生了女儿,婆媳关系不好,已经离婚.但是现在两个儿子之间也有矛盾,老人想把房子立下遗嘱,都给这个生了男孩的儿子,法律能支持吗?
4.最后,说明一下,奶奶孙子一家三口的户口都在奶奶户下,不让另一个儿子上户口,这是不是又影响分房子?
5.奶奶如果偷偷过户或立下遗嘱,是否和法?

真诚希望有关专家帮忙解答!谢谢了先!!!

房子是你奶奶的 那么她喜欢立遗嘱给谁就是谁的

所谓继承权男女平等是指没有立遗嘱的法定继承

如果立了遗嘱 那就不涉及这个问题了

被继承人光明正大的立和偷偷的立那是法律赋予的自由

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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