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题型分析:常识判断重点考哪些知识

如题所述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题:

    一般测查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省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由于公务员考试分为各地方公务员考试、国考。

    考生备考时,需查看报考地近年行测考题了解常识判断题型及题量,梳理其考核范围及知识点。

    各地方公务员考试参照国考考试大纲,行测复习时或参考近年国考行测复习资料整理夯实基础知识、掌握应试技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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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04
刑法——故意犯罪形态
犯罪预备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犯罪中止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常考主客观不一致:以本人的认识为标准,比如某人正在盗窃,外面刮风有动静,以为有人而逃跑。“以为有人”是想干干不了,构成犯罪未遂。
共同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一)条件
1、主体:必须二人以上。
2、主观:必须共同故意。
3、客观:必须有共同行为,即有意思联络、共同协作。
不一定所有的多人犯罪都是共同犯罪,如间接正犯,即把他人作为犯罪工具来利用。同时犯不算故意犯罪,如A 小偷去偷东西,遇见同行 B 小偷,两人相视一笑,继续各偷各的,不是共同犯罪。
(二)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共犯人的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1、主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处罚:对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主犯不从重处罚。
2、从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罪犯。
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唆使别人犯罪。
处罚:对教唆犯,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定罪,起次要作用按从犯定罪。教唆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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