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新成立了分公司B,投资款是10万元,其中有2万元是借个人款,存入一般账户后转入B公司的验资户.现在验完资了,钱也转到B公司的基本户了,要把2万元提出还给借款人,A公司当时向个人借款没有入账,现在怎么做账务处理啊?B公司的实收资本是A公司10万元,现在要提2万还给借款人,又怎么做账务处理啊?能以往来的形式做吗??迷糊,望高人指教 。QQ:40687566
A公司当时借款不入账是不是也不行?因为这2万元已存到银行账户,并转入B公司的验资户了?
那A公司怎么做账务处理??不入账可以吗?
按照规定,注册资金是不能抽走的,如果抽走了,算作抽逃注册资本,被查到要罚款,甚至要吊销营业执照的。
现在这么做的公司很普遍,等年检的时候把抽走的资金临时补回来,或者托关系花点钱把年检过了。
账务怎么处理:
以对外借款的形式走掉,其他应收款。等年检注回的时候冲掉其他应收款。
A公司是必需做帐的,因为在银行对账单上会有显示,单位的帐要和银行对账单对应。一般情况下,A公司要做投资处理,如果日后A公司的钱要抽回,一开始也要作借款处理,之后冲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