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和我签订了两个月试用期合同。没有正式合同。

在试用期只有几天就要旅行完毕时开出了我。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有法律依据么

第1个回答  2012-10-25
这个按现在商业手段来说你没有办法. 他可以说你是不合格,你也知道现在他随便找个什么理由你也没有办法,如果是在试用期过了,正式签了合同,那怕是才一天<6个月以下的> ,如果他恶意开除你,你也可以要求他赔你半个月工资.希望可以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2-10-25
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该试用期合同无效。
而公司在离试用期结束只有几天的功夫辞退了你,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向你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即1个月工资。
由于试用期不存在,所以你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间的差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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