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年8月2号接到单位通知本人没有通过试用期并给我开了个原因证明,但被单位人事部收回并没有还给我,人事部让我写个离职申请,本人不同意并没有写。单位又问我要不要邀八月份得保险,我说可以,并让我写了个证明内容大意是;(因本人离职同意单位为本人邀八月份得保险。本人自愿邀本人部分保险。) 离职以后没有给离职证明也没有给补偿。本人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知道在那搞出来了一个证据;(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自愿邀8月份保险的个人部分,并不知道怎么会有我的签名。)说是我自愿提交的离职申请。但是上面就只有我的签字,没有单位签字,和盖章。这可以当关键证据吗?提一下,本人3号办好手续,6号申请了劳动仲裁申请赔偿。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单位不知道在那搞到我一个签名的文件,上面打印了因为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并有我的签名。没有单位签字盖章。劳动仲裁让我去做签字鉴定,要7千多。我想判过以后去法院继续上诉。但不知道这样的证据成立吗
追答1、如果真不是你的签字,经鉴定会出来正确答案的,鉴定费用最后要败诉的一方承担,你去做就是。
2、如劳动仲裁裁决你满意,就不需要再去法院起诉了。
你回答的问题和我没问一样,。我说没有单位签章有用吗、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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