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是因去年工伤,然后现在还需要继续治疗.去年做过工伤确认.单位现在不给钱治疗,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如题所述

你说的去年工伤是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做的工伤确认有没有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果当时的工伤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你可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然后要求单位报销,如果单位不报销医疗费,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去年的工伤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话,这事不好处理了。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0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得先确认有没有超过一年有效期。如果超一年的话,你只有考虑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或协商解决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追问

是人社局认定,有认定书.工会没什么用.我想起诉单位人事和物业领导,向他们要治疗费用.这样操作可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1-19
如果你经济困难,网上搜索一下“先予执行”和“法律援助”。如果够条件,可以申请。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如果工伤已经认定,工伤认定这部分就不用看了。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些内容与本人工资有关,《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对本人工资作出了定义,指的是工伤保险缴纳基数。而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义务,低水平缴纳工伤保险的受益人是用人单位,受害人却是劳动者,这就造成了对劳动者的极大不公,所以,根据公平原则,与本人工资相关的补偿如果偏低,用人单位应该补齐。所以,当你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如果想要主张用人单位补齐差额,一定要在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否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将丧失仲裁时效。追问

谢谢.我想起诉单位人事和物业,向他们要治疗钱.请你给我个联系方式,谢谢

追答

点击我的名字,不难找到我。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2-11-19
第三十条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00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00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0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00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00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单位不给钱治疗,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办公室协调办理
第2个回答  2012-11-19
需要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并由社会保险支付医疗费。追问

我现在还在延长治疗期里

你好 工伤病人还在医院老板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我男朋友去年在厂里受了工伤,伤残评定为九级,现在他们公司申请冲裁...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

...我现在左腿受伤和右手骨折老板不钱治疗我该向那里维权
按你所述,双方应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的,视为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私企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没有缴纳的,由老板个人(私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承担一切费用。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工...

去年发生的工伤,去年买的工伤保险,今年没有续保,社保局回答不给报,怎么...
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 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追偿。所以,县...

你好:我是一名体肓教师,去年因公受伤,己定工伤,至今伤未好,还重了...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工伤单位不愿意赔付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完了,第三次住院不给钱,该找谁。
所以伤者可以先自己垫付,如果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就可以在出院后申请报销,如果是由公司支付的,就应当收集证据,然后在领取到鉴定结论后,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

我在工地受伤,老板不给赔偿,我应该找哪个部门?
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法律分析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

我是在工地上班出了事故是工份,跟公司做公司不付医疗费?
你在工地上班儿出了事故,当然是要公司负责医药费,误工赔偿费和精神损失费。如果公司不给的话,那么我们首先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实在不行的话,还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工伤治疗期间是否正常发工资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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