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没主动给我讲这件事情,我是发现了才去问他的,他说他把钱用掉了。1、这种情况信用社有没有责任?2、去取钱的人是否构成诈骗罪或者盗窃罪?我问了派出所的,说这种情况最好内部商量解决,他们立不了案的。怎么办呀,气愤的很!!!!!
谢谢你的解答,我把那些东西放在家里某个地方的,他是乱翻翻出来的,金额倒是不很大有几千块,但是气愤呀,咬牙切齿!!!
追答哈哈,只有舍财免灾啰,吃一堑长一智。
这有区别吗?我不知道拿我的身份证没有,但是他自己是没有身份证的,如果信用社给他钱是不是应该也登记他的身份证呢,如果没有,是否就涉及银行操作不规范?
追答钱少的话银行会随意的,钱多的话就一定要出示你的身份证明,这样银行就会认同你知情,银行就没责任了,还就是报案是以诈骗名义报,第一钱少的话不值当,第二,你举证就是很困难的事情,其中他怎么拿到你的身份证明(偷,抢,骗,要)就不好证明,证据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