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5-11-19
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业务范围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可作为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符合上述六个方面的条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