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员工用公司盖了发票专用章的空白收据打了欠条给别人,请问这样的欠条有效吗?

如题所述

  该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持有人主张索赔有效。
  发票专用章是经营业务单位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法律规定,发票只有在发生真实交易业务时才能出具。没有发生业务关系而出具的发票,在法律认定上是无效的。
  虽然该发票在法律认定上无效,但是,对于持有人民事索赔却是有效的。
  如果该发票上记载的款项,已收入公司财务部门,公司即应为该发票的持有人另行开具收入凭证,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收回该发票并注明作废。公司对此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该发票上记载的款项,不是公司收入,该发票持有人可以向出具人主张索赔。该发票仅仅作为债权债务证明。
  公司应对开具该票的行为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按照发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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