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病重母亲一直细心照顾,曾经说过房子留给母亲,还写了遗嘱,但是没有手印也是他妹妹妹夫代写的,只是继父签的名,他有一子一女,母亲和继父结婚时女儿结婚了,儿子19虚岁,还在上学,我也在上初中,房子是婚后10年买的,母亲一直没工作,继父是有工资的,在病重后期他的家人一直偷劝继父把财产留给子女,不让留给我妈妈,慢慢的继父就对我母亲越来越不好,总是对我母亲发脾气,他家人的态度也越来越明确,就是不想把房子和工资留给我母亲,现在继父还没过世,只是病得很重,我应该怎么不让我母亲受委屈,保护好本该属于母亲的财产呢,到底这个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呢?还有继父以前有房子,在他8年前得结肠癌时卖了,钱给他儿子结婚用了,这个房子是彻彻底底的婚后财产,我母亲该得多少,继父的遗嘱还能算数吗?估计他会改遗嘱的,要是那样我母亲是不是就一无所有了,继父的单位都是他家认识的人,要是那20个月工资不给我母亲我们怎么办呢?
那20个月的工资怎么开呢,是不是去单位出示什么证明呢,我母亲能去领工资吗?要是继父有遗嘱把财产留给他子女我和我母亲还能分多少呢?
追答关于工资怎么开,先去公司咨询,公司要什么证明你们就去办。
关于你继父生前把财产给其子女,属于对其子女的赠与,正常不能要回。
那财产没有我母亲的份吗?他有权全赠给他子女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你不了解就不要说太多,我母亲没工作,但是一直种地,养家禽,还一直伺候爷爷到最后,爷爷也是癌症,我在这个家就待了2年,就出去打工赚钱了,上什么高中大学啊,之后都是我尽孝给他们买东西,继父病了,我也拿钱给他看病,联系看病的大夫,他的女儿早就结婚了,却从不关心他父亲,是我这个女儿一直尽孝,我老公也是在他住院时出钱出力,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我担心母亲要是家没了,最后的寄托也没有了,这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