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的时候购买了一套房,在房产证上是我和我妈妈两个人的名字。该套房全款付清没有贷款。现在我想利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但按规定我属于二次购房,开发商要把首付提高到60%,所以我想在房产证上取消自己的名字,产权完全归我妈所有。请问这样的情况算是过户吗?要怎样办理手续?是否要交买卖的相关税费?如果取消成功的话,我还能算购首套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