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绿本(小产权)房,现在房本上写的是夫妻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公证成夫妻共同的,能否公证,公证的时候怎么写,是写使用权还是拥有该房屋所有拥有的权利?这个公房能不能写进遗嘱当做遗产把使用权留给指定的某个继承人?
我们这是保定市的。有没有什么办法可能把原来一个人的房本名字写上2个人,或通过什么合法手段能搞定???
可是现在房管局房管中心那边不允许随便更改房屋租赁人!!!或者有没有别的办法能把房屋弄成2个人的,法律上认可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一般不予以公证?那就是说也有特殊了?什么特殊情况下予以公证???
追答特殊情况就是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同意受理,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