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要离婚,但是遇到房产问题,房子原来是公公的名字,但是结婚后一二手买卖过户给我们了,请问

我和我老公要离婚,但是遇到房产问题,房子原来是公公的名字,但是结婚后一二手买卖过户给我们了,请问离婚时有我的吗

买卖也属于存续期间所得,应属共同所有,除非房产权上注明某人单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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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8
既然婚后购得,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分得房产的一半。
第2个回答  2012-11-17
结婚后经过多次转让,如果最后产权证的名字是你或你配偶的,就有你的一份。属婚后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12-11-17
你的问题不全怎么回答
第4个回答  2012-11-17
你的问题是什么啊?没有说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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