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系在原单位,本人在现单位工作,单位可否和他签订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现行劳动法规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款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新单位对赔偿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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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6
可以,只要你与之前的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即可以与新单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说,一般在结束原劳动合同关系之后才可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社保关系的存在并不影响你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事实。
当然,如果你换了单位之后,最好就可以将社保关系移转到新单位。虽然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很多单位是不主动帮员工办理社保的。社保移转到新单位对你和对新单位其实都有好处。
第2个回答  2012-11-16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尽快到原单位办理一下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这样可以再现在的单位续接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第3个回答  2012-11-16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可追究你单位的法律责任。
签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给他缴纳社保,一个人不能交两份社保。
您可以要求与他签订劳务合同,或者要求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再聘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16
可以,这个不影响
但是你现单位因为不能给你买社保,会要求你写个在其他地方买社保,要求现单位不给你买社保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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