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公司3000元属于贪污吗?

如题所述

  属于职务侵占,但因数额不大,尚未达到刑事犯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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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1
  挪用公款3000元,没有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不承担刑事责任,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2个回答  2015-08-20
除非事出紧急;而且你有拿钱的便利,比如你是出纳等等。否则可能比贪污更严重哦,可以是盗窃。追问

别人给公司的钱打到我的卡上,因为我是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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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8-20
那得看你是怎么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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