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为什么选a,然后讲一下抢劫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之间区别,最好通俗易懂点!!!

如题所述

您好。

    我是这样理解的:出题人认为,本案中钱某是直接对孙某实施的暴力,而非由钱某直接联系孙某的家人,利用孙某家人对孙某安全的担忧而索取财物。因此,定性为抢劫。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陷阱是,题中所说“孙某无奈便打电话给妻子周某,让周某在附近的某家饭店把钱交给李某”。严格来说,这样的表述并不严谨,因为出题人考察的逻辑在于“钱某对孙某暴力-孙某对妻子谎称需要用钱-从而认定为抢劫而非绑架”。请注意,尽管并不严谨,但从原文字面意思看不出来“孙某告诉妻子自己被绑架了,要求送钱过来”这样的字眼,因此不应当自己补充这样的情节,而只能根据原文理解。


    举个更直观的例子来方便你理解:“甲把乙绑至野外,要求乙拿出五万元。因身上现金不够,乙便打电话给其母谎称自己交通事故撞了人,让其母向银行卡打钱。”

    本案就属于抢劫而非绑架。尽管客观上是由受害人家属送的钱,但并不是基于对被绑架者因绑架行为而至人身陷于危险的担忧,而是基于其他的错误认识。


   

    另外再从司考的角度谈一下这几个罪名的区别:

    首先,抢劫、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这几个罪名在一般情况下是很好区分的,而司考考察的则是一些较为特殊的情况。为了通俗易懂,还是以上述案例来说明:

    钱某的行为涉嫌抢劫罪。(理由:直接对受害人进行暴力,通过暴力行为取得财物,与受害人是一种一对一、面对面的关系[此处受害人之妻实为受害人交出财物的工具])

    钱某如直接给周某之妻打电话说周某被绑架要求赎金,则涉嫌绑架罪。(理由:通过对受害人的暴力,让受害人的相关人或其他人产生担忧,借此来谋取非法利益,实际上是一种行为人-受害人-第三人的三角关系[这么说不准确,但便于理解])

    李某涉嫌的是非法拘禁罪。(此为一个对拟制法条的考察点,即原本李某的行为客观上符合绑架,但由于其主观上是为了索债[尽管是认识错误,但行为时确实是此目的],进而引出考察点“为索债而限制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至于敲诈勒索罪,如果钱某对孙某说:“现在给钱,不然过几天收拾你”、“过几天给钱,不然现在收拾你”,这都属于敲诈勒索;而当暴力与取财都为当场时,就是抢劫。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司考顺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0

    抢劫是以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式致人不能反抗的当场取财;

    绑架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向利害关系人发出绑架信息,利用利害关系人对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担忧而取财或者达到其他目的;

    非法拘禁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强行限制人身自由;

    敲诈勒索是利用敲诈信息,向被害人发出勒索信息,从而取财。

区别:抢劫的取财对象和暴力对象是合一的,取财是当场的;绑架的取财对象和暴力对象是分别的,取财是不当场的;非法拘禁没有取财目的,只限制人身自由;敲诈勒索的取财对象和暴力对象是合一的,但取财是不当场的。

第2个回答  2014-03-12
敲诈 对象是本人 不包括暴力
绑架 对象是本人的亲属
抢劫 对象本人 必须暴力
第3个回答  2014-03-12
亲,多多读几遍,钱某 虽然扣押孙某,但是扣押是为了敲诈孙某,所以是a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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