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达标、......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最后一句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这个法实在不知道是哪个...而且,这个行政处罚又是指哪种形式的处罚?
遇到难题,诚心请教,谢谢~
严格意义来说,这不是一个法律,只是一个规定,如果此事关系到人情世故,你可以对他的行为进行取证(拍照,检查记录。注:两人以上),之后拿着证据去找他的关系人。既卖人一个面子、也治理了当事人的毛病、还为单位解除了隐患,你可以说是多赢。如果不涉及人情世故,果断把这种人辞退。并在会议上公开辞退原因。
如果你用那个规定找相关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进行行政处罚,一会害了单位、二是得罪领导、三是增加单位为摆平这件事增加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