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在没离婚事分期买手机 没有还 后来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夫妻双方名下财产和债务由个人承担和享有

前夫在没离婚事分期买手机 没有还 后来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夫妻双方名下财产和债务由个人承担和享有 那个分期手机的钱我有责任还么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追问

协议书上写夫妻无共同债务 个人名下的财产和债务由个人承担 能让我跟他的分期付款手机毫无干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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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1
难道夫妻一场,连这点小钱还要计较吗?况且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的行为,也应该可以归入夫妻的共同财产之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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