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后,继母买的房子,继子未与继母共同生活,有权继承吗?

如题所述

答:可以继承
解读:你是被继承人儿子(女儿)。因被继承人没有签订扶养协议,也未订立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初步判断你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综合建议: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建议你做好以下准备:(一)保留证据材料。注意保留被继承人的以及你们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据材料。(二)及时办理继承。应当及时办理继承相关手续(包括遗产公证、过户等),避免可能因继承人死亡发生转继承而产生的其他程序。
(三)多种财产公证。如果涉及动产、不动产等不同种类的财产继承,建议集中一次性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避免因针对不同财产办理而产生的数次奔波。
(四)注意事项:(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若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情形,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二)存在下列其他情形的,可能丧失继承权:
1.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4.若继承人实施以上行为后,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若要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表示,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四、解决方式
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以及债务清偿问题,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诉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调解来解决问题,当协商调解未果时,再选择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四条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七条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十四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第十五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第十六条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10
继母结婚时继子是否成年?父亲去世时遗产是否分配?继子是否赡养过继母?
第2个回答  2020-03-10
不一定,如果父亲去世后没有分割遗产的,买房的钱有一部分是父亲的遗产的则可以分遗产部分,如果纯粹是继母拿自己的钱买的房子,则没有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20-03-10
法律规定继子女养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如果没有自始至终没有赡养过老人,那么赡养过老人的可能会继承遗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3-10
继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继母没有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那么继子女是可以法定继承继母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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