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3-10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10
第一种人群首先在年龄上有限制。也就是婚姻法中第六条明确规定,男性年纪必须满22周岁,女性年纪必须满20周岁!但是有一些少数民族他们有自己的风俗习惯,所以部分少数民族可以遵循他们名族的特征,保留婚姻法的规定!
第二种人群就是重婚的人: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也就是说如果已经接了婚的人,婚姻还在法定保护期内又和其他人有结婚的行为。这样的情况就是犯了重婚罪,不仅后面的婚姻无效,而且原配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在我国这种情况是要判刑的。
第三种人群是近亲结婚的人:在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有明确规定,凡是直系血缘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缘亲属,是禁止结婚的。所谓血缘,指的便是出自同一祖先,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还有一种情况,比如养父母收养的子女,继父母与抚养的继子女,如果属于以上情况,那么他们的婚姻也是无效的,并且还将涉及到违法行为。所以,即便拿到了结婚证,也没有什么用!
第四种人群是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婚后还尚未治愈的!这个应该很好理解,比如有一些疾病根本不适应结婚,并且还有很严重的残疾,或者一些传染性疾病。一旦结婚就会传染给配偶或者子女,这绝对是法律不允许的。当然,有些残疾不在范围之内,比如少了胳膊或者意外造成的断腿和一些不是传染的癌症。
结婚毕竟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疏忽不得!必须得在法律规范内才是合法的,所以每位公民必须遵纪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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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3-10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除直系血亲外的所有血亲。其范围具体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2)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辈份不同又性别相异的亲属;(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和姨表兄弟姐妹。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是基于社会伦理道德、优生优育等因素的考虑。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性病;严重的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瘫痪;麻疯病;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4个回答 2020-03-10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 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 姊妹的儿子结婚。